上季度企業所得稅填錯并且在這季度才發現意味著已經扣款了,需要到稅局前臺申請更正
拉薩的企業,填報錯了所得稅季報預繳納稅申報表填寫錯誤的處理方法有:
1、如果還在申報期范圍內報錯的,且未清繳稅款的.可以在西藏電子稅務局重新申報。
2、過了申報期,發現有誤,且清繳稅款的,需要辦稅人員帶著身份證原件、蓋有公章的正確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到稅局前臺申請申報更正。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肯定是免不了要接受稅務局罰款的。拉薩每個稅務局執行的罰款政策都不太一樣,如果是初犯,可能輕罰;如果有過多次罰款記錄,那一般都是頂格處罰了。
從拉薩稅務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說,必須要建立比較健全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制度,這個自行申報的管理制度是由稅務機關或是主管部門進行批準.
對于自納稅人或是扣繳義務人來說,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以及上報,大多可以采用郵寄或是數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管理.通過報送或是代扣代繳,或是代收代繳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稅款的上報工作.
除此以外,中國還實行定期定額進行繳納稅款的方式進行納稅,對于納稅的方式來說分別可以采用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納稅申報的工作.
企業所得稅什么時候申報?
企業所得稅什么時間申報,其實就是指企業稅款的繳納時間,在稅務總局的解釋中,我們稱它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另外一種情況是,如果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同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應當在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并且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因此提醒設立在拉薩的企業,一定要注意按時、正確的申報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