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征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線索?,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二、線索范圍
征集各類醫藥企業(藥品試劑、設備器械、醫用耗材等廠家)以及與之關聯的經銷商、醫藥推廣公司、醫藥代表、相關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行為線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之規定:經營者不得采取財務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二)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者在交易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也應當如實入賬。經營者的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的除外。)
三、舉報電話
區市場監管局舉報電話:12315、0891-633953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駐商務廳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891-6828554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