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繳納的稅費,今日小編結合“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和基層辦稅服務大廳咨詢量較大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問題梳理解答,一起來看看吧!
納稅人:
西藏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西藏稅務:
目前西藏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免征印花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西藏暫未開征。
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納稅人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則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附加稅費:
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前款所稱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適用稅率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3%
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2%
注: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住房出租也可享受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征增值稅的,確定計稅依據時,成交價格、租金收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在計征上述稅種時,稅務機關核定的計稅價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出租財產取得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征稅時,除可依法減除規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準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文件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