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電子發票,小編在給大家解答“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納稅人:
收到一張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面沒有發票專用章,可以使用嗎?如何查驗其有效性?
西藏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現行增值稅電子發票電子簽名,是通過密碼技術(SM2密碼算法)對發票全票面信息進行加密保護,用來代替紙質發票右下角的發票專用章。電子簽名包含在電子文件的數據中,以數據形式存儲,不展現在票面上。您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并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