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問題,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熱點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
個人給企業臨時提供運輸服務,如何申請代開發票?
答復: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
供稿、編發: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