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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跨區域建筑施工項目,印花稅繳納地點如何確定?
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因此,您企業應在施工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供稿、編發: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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