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12366納稅繳費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熱點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一:
我們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生鮮農產品批發公司購買了大量的新鮮蔬菜和牛肉,對方開具了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問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嗎?
不能。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的規定,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問題二:
我們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蔬菜種植企業購買了部分新鮮蔬菜,取得對方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問題三:
請問可以抵扣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是指哪種發票?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和本通知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問題四:
我們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水果蔬菜經銷商處購買了新鮮蔬菜和水果,取得對方開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專票,請問如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