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職能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今日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又為大家梳理了咨詢量較大的殘保金電子稅務局操作熱點問答,請大家關注哦!
問題一:
電子稅務局我的待辦事項里沒有殘保金的申報提示,那我們企業不需要繳納殘保金嗎?
根據藏財稅〔2020〕17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第六條規定,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未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根據上述,如果您企業屬于需要繳納殘保金的范疇,在電子稅務局我的待辦事項里沒有殘保金或者搜索不出殘保金申報模塊,請致電主管稅務機關做殘保金稅費種核定,再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
問題二:
請問申報殘保金時系統默認殘疾人數比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數少,電子稅務局上可以直接修改嗎?
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指經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的殘疾人數。在電子稅務局實際申報時系統會根據殘聯部門審核情況自動生成數據,繳費人自行復核即可,無需填寫。若該數據與實際人數不符,請先核實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否經過殘聯審核,是否確認無誤,如系統默認殘疾人人數與單位實際安排人數不相符合,造成多繳殘保金的情況,疫情過后可憑殘聯部門的年審信息前往稅務部門申請退費。
問題三:
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作廢或者更正殘保金申報信息?
如殘保金未繳納,申報有誤可以自行選擇“申報更正”或“申報作廢后重新申報”;如殘保金已繳納,只允許申報更正。申報作廢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錯誤更正及作廢】—【申報作廢】,“申報表種類”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申報日期”“所屬期”選擇需作廢的時期,點擊“查詢”—“作廢申報”。
申報更正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錯誤更正及作廢】—【申報更正】,“申報表種類”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申報日期”“所屬期”選擇需更正的時期,點擊“查詢”—“更正申報”。
問題四:
如何在電子稅務局查詢殘保金申報明細?
【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明細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日期起止輸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點擊查詢。
問題五:
我公司已繳納殘保金,如何下載繳費憑證?
【我要辦稅】—【證明開具】—【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或【開具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開具稅收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