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職能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今日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為大家整理了咨詢量較大的電子稅務局殘保金申報流程,請大家關注哦!
一.、登錄西藏自治區電子稅務局,在“我的待辦”里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點擊“辦理”;或在上方搜索框內輸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
提示:如在“我的待辦”中沒有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模塊,請聯系主管稅務部門增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稅費種核定。
二、進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填寫“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 。
注意:
1.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應為全年12個月所有職工工資總額,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2.上年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季節性用工折算公式為:季節性用工折算平均用工人數=季節性用工人數×季節性用工月數/12。
3.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指經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的殘疾人數。在電子稅務局實際申報時系統會根據殘聯部門審核情況自動生成數據,繳費人自行復核即可,無需填寫。
例如:拉薩市XXX有限公司2021年全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17000000元,全年平均每月在職職工人數為76人,全年該單位未安置殘疾人就業,則該公司應按照下圖所示填報。
如上年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大于社會平均工資【106068.0元】的2倍,則本期稅額系統會自動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12136元】為上限進行計算! 如圖:
注意: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為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106068.0元=8839元(2021年“全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839元,)*12個月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填列完畢后,點擊”申報”,跳轉下一步,完成繳費。
溫馨提示:根據藏財稅〔2020〕17號文件第六條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殘保金實行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第十六條規定, 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減免性質根據實際申報情況由系統自動生成,繳費人復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