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職能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今日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給大家專門梳理出咨詢量較大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政策的熱點問答,請大家關注哦!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生效時間如何確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并可以按照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的生效之日,是指納稅人辦理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納稅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自行選擇。
2.我公司目前屬于按季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8月份辦理了一般納稅人登記,9月1日生效,請問我公司第三季度的申報應如何辦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您公司需要在10月份申報期內辦理兩項申報業務:一是辦理9月稅款所屬期的一般納稅人申報;二是辦理7-8月稅款所屬期的小規模納稅人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中間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其對應的小規模季度屬期申報(即你公司7-8月所屬期的申報),均統一以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轉為一般納稅人之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抵扣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4.我們企業是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本月公司有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請問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銷售額中是否包含不動產轉讓金額?
答: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 )第二條規定, 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或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逾期未登記的,能否適用“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 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得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得再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上述納稅人如果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的情形,或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仍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