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
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單位繳費率的通知
(藏財社〔2021〕50號)
各地市財政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地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為穩健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根據我區近年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由職工工資總額的8%降至7%。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