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于建筑公司板類的要求條件是非常高的,并且被建筑公司建筑不同類型的構造為其分化級別也有一定的相關規定,如果建筑公司的資格證達不到要求的規則,一些大型的建筑物是不允許被建造的。那么建筑公司資質辦理規定有哪些?下面西藏金色彩財稅的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

1、將《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第十四條修改為:“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在資質許可機關的網站或審批平臺提出申請事項,提交資金、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業績等電子材料”。
2、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第十一條修改為:“企業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應在資質許可機關的官方網站或審批平臺上提出申請,提交資金、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業績等電子材料”。刪去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對相關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3、將《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第十二條修改為:“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在資質許可機關的網站或審批平臺提出申請事項,提交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業績等電子材料”。
4、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第六條第1款修改為“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在資質審批部門的網站或平臺提出申請備案事項,提交營業執照、企業章程、技術人員資格證和勞動合同的電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