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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3〕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在省(區、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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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和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等工作的通知
藏人社發〔2022〕43號 各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地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2022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