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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稅務常見問題問答
問:企業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是否可以分期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該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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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購買一臺3000元的電腦,應該計入“管理費用”還是“固定資產”?小心會計處理不當=稅務稽查風險!
某公司購買兩臺筆記本電腦,雖然是分開購買的,但是影響不大,做賬方流程都是一樣的,新手會計蒙蔽了,不知道是要計入管理費用還是固定資產?今天西藏金色彩財稅和大家探討下。 01 購買2臺3000元的辦公電腦、到底計入“管理費用”還是“固定資產”? 案例:我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商貿企業,本月月初和月末分別購買了2臺3000元的筆記本電腦,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看到稅務上有個政策:(財稅[2014]75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