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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稅話】西藏稅務熱點問答0107匯總
問: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有哪些稅收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0號)規定:一、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五、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問:資產劃轉是否…